
1.如何判定公司於安全供應鏈中的的屬性?判定基準為何?
判定基準依照公司成立時登記的業別,若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的業別為進出口業,公司的屬性就是進出口業。
2.若是公司想以集團的方式申請驗證,不透過個別公司申請是否可行?
申請驗證區分判定是以統一編號為主,若集團底下有好幾家公司,每家都有設定統一編號,就須個別申請驗證。
3.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數配置,是否會因公司人數有比例的要求?
沒有因人數而有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數配置比例要求,無論公司人數幾人,至少要2名以上的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
4.AEO驗證評核項目有哪些?
AEO認證共14項評核項目:
- 管理組織
- 諮商、合作與聯繫
- 實體與場所安全
- 出入管控
- 員工安全
- 程序安全
- 商業夥伴安全
- 貨物安全
- 貨櫃安全
- 運輸工具安全
- 資訊技術安全
- 安全訓練與威脅認知
- 事故預防及處理
- 評量及改善。
5.申請AEO是否有資格限制?
- 證明具債務償付能力或最近3年無債信不良紀錄;
- 最近3年無經海關核發處分書之重大違章紀錄;
- 進、出口作業流程及財務資料均建置於資訊系統,並留存可供事後查證之稽核紀錄;
- 無積欠已確定之稅費及罰鍰;處分未確定之稅費或罰鍰已提供相當擔保,但處分機關不接受擔保者,不在此限;
- 符合優質企業安全審查項目及其驗證基準;
- 取得國貿局授予之出、進口績優廠商證明標章或貿易績優卡; 或成立3年以上,最近3年平均每年進、出口實績總額達100萬美元以上。
6.申請AEO認證,是否一定要增加人員或添購硬體設備?
AEO認證主要針對安全進行管控,若公司的人力可確保安全管控無疑,可不需增加人力;但在硬體設備的部分,需視驗證地點及安全管控範圍是否有足夠的硬體設備協助監督及管控,硬體設備包含:照明設備、監視器(CCTV)、系統保全、資訊設備等。硬體設備需求部分,建議由顧問師入廠確認現況,予以建議及討論。
7.若公司北中南都有據點,是否都要納入驗證範圍?
是的,皆須納入驗證範圍,即使只是辦公室。
8.大陸海關要求申請AEO是否為強制性?
現階段並無強制性,有些海關告知大陸當地進口商,希望要有編碼。所以沒AEO也可進口到大陸,但若通過AEO,可減少通關時間。
目前台灣與大陸海關實施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與高級認證企業(AEO)互認試點作業,台灣試點海關為基隆關、高雄關,大陸試點海關則為南京、福州、廈門海關。
兩岸AEO互認試點作業的試點企業方面,我國試點企業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其出口至中國大陸南京、福州、廈門之海運貨物均列入試點範圍(不限於基隆、高雄口岸)。
中國大陸試點企業為高級認證企業,其出口至基隆關、高雄關之海運貨物均列入試點範圍(不限於南京、福州、廈門口岸)。
9.台灣的AEO是否有被其他國家認可?
台灣的AEO已經爭取到以色列、美、新加坡、韓國等國的認可(澳、日本、印度仍在簽署當中),國際上有一定的認證效力。
10.海關辦理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認證作業期間有多長?
依現行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海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資格認證;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三個月。亦即最長海關應自受理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完成資格認證。
11.有關安全認證優質企業驗證基準第7類「商業夥伴安全」,屆時海關是否亦會去申請業者之商業夥伴進行實地驗證?
海關會視實際需要,在商業夥伴中,挑選其中幾家進行實地驗證,但會先通知申請業者並確認時程安排,有充分時間進行相關準備。
12.如何判定受理申請之關區?
判定原則1:以其監管海關所屬地區為受理關區。
判定原則2:無監管海關者,則受理關區之劃分以業者統一編號所在地為依據:
- 基隆關:基隆、台北、宜蘭、花蓮、連江;
- 臺北關:桃園、新竹 ;
- 臺中關: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 ;
- 高雄關: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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