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證交所和行政院國發基金共同出資成立的台灣碳權交易所已於 2023 年 8 月 7 日掛牌,在逐步完善碳交易機制後,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在實施排放量盤查、查驗、登錄制度,並建立自願減量、排放額度核配及交易制度後,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因應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規定,推動溫室氣體總量管制交易制度之建立及國際合作減量機制。
因此我們可以碳權理解成是政府所分配給企業每年可排放溫室氣體的「減量額度」,當企業當年度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低於這個門檻時,便可將差額用於交易,讓其他企業購買,用於減少他們的溫室氣體排放,碳權的交易可以促進企業或個人進行減碳,並鼓勵發展低碳技術。因此這幾年在國外已開始實施碳權制度後,碳交易逐漸成為一門顯學,甚至已有企業視為投資,提前購買碳權以應不時之需。
這樣來說,可以抵銷碳排放的綠電憑證是不是跟碳權很像,兩者又有哪些差異呢?
具體來說,每張綠電憑證代表 1,000 度再生能源,這張憑證的作用是證明所使用的能源為再生能源。企業或個人可以購買綠電憑證,以抵銷自身用電產生的碳排放。目前台灣採取「電證合一」的制度,想購買綠電憑證,必須同時購買相同電量的綠電。綠電憑證的交易可以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並鼓勵企業或個人使用綠電。
有4種方式可取得綠電憑證:
- 直接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購買綠電,直供綠電。
- 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購買綠電,透過台電轉供綠電。
- 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者購買綠電,再由台電轉供綠電。
- 自行設置再生能源設備製造綠電,每生產 1,000 度的綠電即可取得1張綠電憑證。
而從上面的說明中我們可得知,綠電憑證與碳權在發行單位就已經不相同了,而且碳權可以抵用所有類別的溫室氣體,但綠電憑證卻僅能用來抵銷範疇二 / 類別二的用電碳排放,因此企業想邁向淨零的同時,需依自身需求規劃來選擇購買碳權或是綠電憑證。
▼ 綠電憑證與碳權各項差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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