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送、網購、即拆即丟的塑膠與紙盒,讓包裝廢棄物快速累積,也讓各國政府開始意識到:如果只靠回收,根本追不上丟棄的速度。
歐盟的包裝廢棄物法規(PPWR)與台灣即將上路的《資源循環推動法》,核心邏輯非常一致:
不只是「回收」,而是要從源頭減量、設計就可回收、提高再生材料使用、讓包裝真正進入循環。
而台灣近期公布的《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正好補齊了法規「怎麼落實到商品包裝設計與上架端」的最後一塊拼圖,讓企業不只知道「必須做什麼」,也知道「包裝應該怎麼設計才算永續」。
企業除了可以透過 GRS、RCS、ISCC Plus、UL 2809 等認證證明材料來源外,這次也將介紹一個更直接對應「包裝可回收設計」的新興國際標準RecyClass,可完整對應歐盟 PPWR 與台灣包裝政策方向。
回收再生環保證證標準比一比:GRS、RCS、UL2809、ISCC
回收制度再完善,包裝量還是一直增加?法規要求甚麼?
歐盟自 1990 年代即開始管理包裝廢棄物,但隨著網購、外送、即時消費盛行,包裝量仍持續攀升。這也讓歐盟在 PPWR 中明確轉向:
「不能再只靠回收,要從設計端控制包裝本身。」
想像包裝就像衣服:
層數要少、材質要單純、要容易清洗再穿、而不是穿一次就丟。
歐盟 PPWR 明定:
- 2030 年前,多數包裝必須達到「可回收」標準 (回收率須達65%)
- 包裝依可回收性分為 A/B/C 等級,低於 C 級將受市場限制
- 強制提高再生塑料比例
- 限制一次性與過度包裝
台灣則以《資源循環推動法》搭配《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形成「政策+操作指南」的雙軌制度。
歐盟 PPWR:從源頭設計打造可回收包裝
歐盟於 2025 年正式通過並於 2026 年起分段施行新法規《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法規》(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PPWR),目的在於有效將包裝廢棄物的產生降至最低,並促進包裝材料循環利用與再生。
以下為其關鍵重點:
- 生命週期全覆蓋:法規涵蓋所有包裝類型(工業、商業、家庭用途等),要求包裝在設計階段即考量循環性與可回收性。
- 有害物質限制:例如限制鉛、鎘、汞、六價鉻等重金屬與 PFAS(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的含量,以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
- 回收設計與可回收性:所有包裝必須具備可回收性,並按 A/B/C 等級根據可回收率進行評等。高等級包裝將享有市場優勢。
- 最低再生材料含量要求:2030 年與 2040 年起分段提升回收材料在包裝中的使用比例,並訂定不同材料(如 PET、其它塑料)的最低再生含量標準。
- 延伸生產者責任(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 EPR):要求生產者對包裝物品的整個生命週期負責,包含回收與最終處置費用。
- 單一性塑膠限制:逐步淘汰一次性塑膠包裝,如外送小包裝、旅宿業一次性用品等產品。
歐盟法規不只是回收要求的強化,更是從源頭設計、材料選用、消費者分類與回收市場機制整體提升循環效能。
台灣資源循環推動法+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把法規變成包裝設計語言
台灣未來包裝政策可分成兩層:
1.《資源循環推動法》=法律強制要求
2.《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企業實際設計與選材依據
《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特別聚焦「零售端商品包裝」,將循環經濟原則轉化為具體可操作方向,包括:
- 源頭減量
- 包裝最小化、避免多層包裝
- 去除非必要裝飾性結構
- 降低材料重量與體積
- 設計即回收(Design for Recycling)
- 鼓勵單一材質或易分離設計
- 避免難以回收的複合材料
- 標示清楚回收方式
- 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 鼓勵使用 PCR(消費後回收塑料)
- 建立再生料來源可追溯性
- 提升資訊透明
- 包裝標示須讓消費者「一看就懂怎麼丟」
- 包裝不只是美觀,更是回收指引工具
- 引導品牌負起包裝責任
- 從產品設計、包裝製造到回收端
- 落實延伸生產者責任(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 EPR)精神
換句話說:
《資源循環推動法》告訴企業「你必須做到循環」,
《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告訴企業「包裝該怎麼畫、怎麼選料、怎麼做,才叫循環」。
為什麼企業需要第三方認證?因為「指引是方向,驗證是證據」
在政策與指引下,企業會面臨一個關鍵問題:
「我怎麼證明我的包裝真的符合循環設計與可回收?」
這正是 RecyClass 的價值所在。
RecyClass 是由歐洲塑料回收協會(Plastics Recyclers Europe)發起的非營利驗證體系,專門針對「包裝是否真的能被回收系統接受」進行科學測試與評級,並與歐盟 PPWR 高度對齊:
- 可回收性認證(A–F 級)
- A/B:高品質可回收,適合閉環回收
- C:符合 PPWR 最低可回收要求
- D–F:回收性不足,未來將面臨市場限制
- A/B:高品質可回收,適合閉環回收
- 再生塑料追溯認證(EN 15343)
- 驗證再生料來源、比例與流向
- 支援台灣指引中「提高再生料比例」要求
- 驗證再生料來源、比例與流向
- 再生工藝認證
- 驗證回收商製程品質與物理追溯能力
包裝的改變,其實離我們很近
包裝不再只是丟掉就好的一層外殼,而是:
- 一種資源使用方式
- 一個環境選擇
- 一項對未來負責的設計決定
歐盟用 PPWR 把「包裝可回收」變成法規門檻,
台灣用《資源循環推動法》搭配《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把包裝怎麼設計才叫永續說清楚,而 GRS、RCS、ISCC Plus、UL 2809 與 RecyClass,則把永續從口號,變成可查證、可稽核、可量化的實際成果。
這代表未來企業包裝競爭力,不只在外觀與成本,而在於誰的包裝「最容易被回收、最能進入循環、最有科學證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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