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三級品管:自主管理 與 ISO 22000
「業者自主管理」屬於政府推動「食品三級品管」中之一級品管,而二級品管為「第三方獨立機構驗證」,三級品管為「政府稽查」。
食安議題層出不窮,不斷衝擊民眾對於食品業者的信心,不只 GMP,就連國際知名的 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系統認證,也受到波及,究竟台灣的食品供應鏈出了什麼問題?還是認證制度本身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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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顧問職人們認為:認證制度就像一個「保健食品」,著重的是「日常的保養」;而非發生問題時,才想去找的醫師或萬能藥!認證制度的有效,在於是否平時有針對應管制的重點「落實」管控,而又到底應該有什麼管控?顧問職人朱經理表示,應該考量八大管理要點:
人:上游、中游、下游(供應商、員工與協力廠、客戶)
事:目標、計畫、過程
時:日程、期限、效率
地:地點、空間、環境
物:產品、服務、績效
機:設備、系統、工具
料:原料、物料、配件
法:規範、程序、記錄
業者在自主管理上,除了導入食品安全認證系統的做法外,另食品藥物管理署為健全食品業者自主管理,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3項規定,凡領有工廠登記且資本額1億元以上之食用油脂、肉類加工、乳品加工、水產品食品、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及茶葉飲料等10類製造、加工、調配業者,自2016年12月31日起應設置實驗室,從事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自主檢驗。
而此公告與食安法規所規範事項不同在於,上市、上櫃之38家食品業者是自《食安法》2014年12月10日公布後1年施行,而此公告指定應設置的10類約200家食品製造業者,則自 2016 年12月31日實施
食品業者必須接受定期及不定期追蹤查驗
朱峰成經理特別強調,食品安全三級品管原則就像是「食品安全的三支箭」,「自主管理」只是食藥署的第一支箭,下一支箭「獨立機構驗證」,政府將扶植或加強獨立驗證機構能量,增加其人力資源,除了執行食安驗證之外,也能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查核工作,後續一步步擴大食品安全管制措施,使業者知法守法,擔負食品安全的企業責任。
自2016年3月11日,衛生福利部發布訂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正式推動第三方驗證機構之協助執行食品業者之系統驗證。
目前經公告應實施第三方驗證的食品業別包含:罐頭食品製造業者、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特殊營養食品製造業、乳品加工食品業者、資本額三千萬以上食用油脂製造業者、麵粉、澱粉、鹽、糖及醬油製造業者;以及應每2年重新辦理驗證。
導入 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系統 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管理制度就像「保健食品」,食品業者透過能夠取得國際認可的系統,如:ISO 22000、HACCP、FSSC、BRC、SQF、IFS…等,建立各項衛生及製程管理作業程序,統整公司管理系統與資源,跳脫傳統「控管」的管理模式,改造組織、策略、資源分配等流程,不失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的最佳的做法之一。
以上是顧問職人們帶各位快速預覽,近年來政府對於食品安全的政策及方向,透過這樣也能預期在未來整體政府與民眾的態度,進而先行做好準備,降低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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