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溫室氣體」?
溫室氣體也可以稱「溫室效應氣體」,是指大氣中促成溫室效應的氣體成分;再進一步解釋,溫室氣體是能夠吸收紅外線的氣體。由於太陽輻射以可見光居多,這些可見光可直接穿透大氣層,到達並加熱地面,而加熱後的地面會發射紅外線從而釋放熱量,但由於紅外線不能穿透大氣層,因此熱量就保留在地面附近的大氣中,從而造成溫室效應。
「溫室氣體」的官方定義
依據中華民國行政院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室氣體指的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 、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溫室氣體」的存在是好是壞?
適量的溫室氣體有益於地球維持適宜生物生存的溫度,若沒有溫室氣體,地球也許會結冰。
但依照目前地球的情況,溫室氣體的存在對地球及人類生存有些許負面影響。人類排放過多的溫室氣體,造成氣候劇烈的變化,如: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各大洲氣候與往年相比出現異常冷熱等。若人類能有意識地處理溫室氣體,使其維持在適當的比例,才是最為理想的情況。
由聯合國提倡的溫室氣體減量
1997年12月,聯合國於日本國立京都國際會館召開會議,最終制定《京都議定書》(英語:Kyoto Protocol,又譯《京都協議書》、《京都條約》;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準,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各國溫室氣體不減反增
依據報告,2018年中國的排放量成長了4.7%,美國成長2.5%,印度則上漲了6.3%,歐盟持平。相比2017年,碳排放量成長1.7%。該報告點名中國、美國、印度、俄羅斯、日本、德國、伊朗、沙烏地阿拉伯、韓國以及加拿大是最大排放國,歐盟整體則排名全球第三。
在日常生活執行溫室氣體減量
只要減少使用或產出,就可以降低溫室氣體。例如:減少自行開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遠地會議改用視訊方式進行,減少路程中使用溫室氣體的交通工具、能源使用增加綠電(如太陽能、風力等非化石燃料發電)比例。
國際間溫室氣體法規制定趨勢
依照行政院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法規資訊網,全球的氣候變遷相關法案通過的速率,從2009年到2015年間,亦即從《哥本哈根》協定到《巴黎協定》間,每年通過約100至140部左右之法案。2016趨緩,僅有大約64部法案通過、2017年36部法案通過,且多數的法規主要重視能源相關或減緩及減少碳排放,顯示全球各國現有氣候相關立法已逐步趨向完善。
▲ 截至2017年全球各年度氣候立法數量臺灣溫室氣體減量法規
臺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4條第1項中擬定減量目標,內文如下:
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中華民國9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百分之五十以下。
哪些企業需要溫室氣體減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16條第1項
如果沒有列管,那需要盤查或減量嗎?
如果客戶、利害相關者有其要求或承諾,可進行盤查或減量,如有進行社會責任報告書,也可揭露對於社會責任的具體績效。-
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標準資訊:
https://www.isoleader.com.tw/home/iso-coaching-detail/ISO14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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