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 2023 年升格為環境部,顯示出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之重視,而新的環境部將針對「氣候變遷」、「淨零轉型」等提出整體治理架構。另外,以往負責廢棄物相關業務的「廢棄物管理處」改組為「資源循環署」,而其首要工作之一,即是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簡稱《資促法》;預計最快將於 2024 年 預告草案,立法通過後將取代現行的《廢棄物清理法》以及《資源回收利用法》。
以上內容,部分引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廢棄物政策大翻轉 2024年你該知道的三件事!
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被動處理→主動管理
從主管機關以及法案名稱的變化可以看出,我們對於廢棄資源的態度已由過去的被動處理提升為主動從源頭著手管理其流向,整體思維與邏輯俱已發生相當大的翻轉。而《資促法》最主要的精神,正是「資源使用最少化,資源循環最大化」,讓循環經濟逐步取代線性經濟模式,期望在 2050 年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契合 2050 淨零轉型的戰略目標。
圖片來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資料及圖片來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保署提出「資源循環零廢棄戰略」(如上圖),並展開 10 項關鍵項目(塑膠、紡織品、無機材料及粒料、生物質、廢棄物能源化及生質能、化學品、電器與電子產品、儲能及電動車用電池、太陽能光電板及風力葉片、產品數位護照),其中前幾項均可以搭配目前現行的回收及生質材料相關認證標準,例如:GRS/RCS/UL 2809/ISCC 等都有相對應的規範。
相關資訊請參考 四大「減塑」回收驗證標準比一比(Part. 2)。
其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早就於 111 年 11 月 3 日訂定「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內容已有包含鼓勵事業於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使用塑膠再生料,引導事業體現社會責任、達成企業永續之目標,並針對化粧品、動物清潔保養用品、清潔劑、潤滑油等塑膠再生商品建立審查機制,確認再生料來源、品質及添加比例,亦使國內業者有規範可遵循;期望 114 年再生料使用比率可達 25%、119 年再生料使用比率則可達到 30%。但由於目前基於鼓勵事業自願性為原則,並非強制性的措施,因此普及率還不高。
- 國際通用回收驗證標準之回收再生比例要求:
- 全球回收標準(GRS)最低聲明回收材料含量須達20%以上
- 回收聲明標準(RCS)最低聲明回收材料含量須達5%以上
資料來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顧問總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正在緊鑼密鼓地研擬《資促法》當中,原訂目標於今年 3 月底預告草案,目前為了更完善地彙整採納各方意見而暫緩草案預告;未來將可望針對廢棄資源的項目及數量來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並以此補貼因使用再生原料產品而影響競爭力之業者,落實資源循環。期望帶動更多業者一起響應從源頭管理,讓資源使用最少化,資源循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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