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永續金融原則的多元發展
以金融機構來說,國際間主要的永續金融原則及準則大致有四大類別,包含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永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surance)以及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
在眾多永續金融原則中,赤道原則特別適用於專案融資與大型工程建設,亦是目前我國金融機構採用程度相對較高、制度發展相對成熟的一項準則。因此,本文將以赤道原則作為重點,說明金融機構如何透過制度化的風險管理機制,實質影響企業的永續行為。
赤道原則為金融機構所採用之環境與社會的風險管理原則,旨在衡量、管理融資專案對生態環境、氣候變遷、當地社區與人權風險及衝擊,並進行融資決策。該原則為一套金融機構自願遵循的準則,最早於 2003 年由荷蘭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花旗銀行、巴克萊銀行及西德意志銀行共同編撰,目的是為金融機構提供一套判斷、評估及管理專案環境與社會風險的操作守則。截至 2025 年 7 月,全球已有 130 家金融機構簽署此準則;根據金管會資料,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台灣已有 21 家本國銀行及 1 家金融控股公司簽署。
赤道原則的實務運作與風險分類機制
在實務操作上,融資專案將依據其環境與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及盡職調查結果,區分為三種類型:A 類屬高風險,代表可能造成顯著、不可逆且前所未有的負面衝擊;B 類屬中風險,表示衝擊有限、通常可逆且多數情況下可透過減緩措施解決;C 類屬低風險,代表衝擊很少或幾乎不存在。若專案屬高風險或中風險,將需要進一步依據國際金融公司的績效標準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Performance Standards, IFC PS) 進行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以確保專案在經濟、環境及社會面向皆可持續推行。國際金融公司的績效標準包含以下八項標準:
PS1 : 環境與社會風險與衝擊的評估與管理; PS2 : 勞工與工作環境; PS3 : 資源效率與污染防治; PS4 : 社區健康、安全與保全; PS5: 土地取得與非自願搬遷; PS6 : 生物多樣性保育與生物資源的永續管理; PS7 : 原住民; PS8 : 文化遺產
赤道原則在「綠色金融 3.0」中的角色與價值
呼應台灣「綠色金融 3.0」4 大策略中的「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金融機構透過赤道原則,不僅能審慎評估專案風險,也能引導企業採取必要的減緩與管理措施,例如污染控制、土地及生態保護、社區補償及再生能源使用。這種風險管理與策略導向的審查流程,使金融機構在推動永續發展與企業 ESG 落實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影響力,並促使企業、社會及金融機構在永續發展上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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