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定價? 碳交易? 碳稅? 碳費? 碳權? PACM又是什麼?
在進入正文之前,相關名詞一次搞懂
碳定價(Carbon Pricing): 給碳排放設定價格的整體機制,包括碳稅、碳費和碳交易。簡而言之就是將碳排放行為明碼標價,進行成本內化,以促進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現行最主要的碳定價機制為碳交易與碳稅。
碳交易(Emission Trading System, ETS):「總量管制與交易」為核心,政府設定碳排放總量上限,然後將排放額度分配給各企業,允許企業間買賣碳排放配額。當企業減排超過目標,可以出售多餘的碳配額;排放超過配額就需購買配額。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無固定價格。
碳稅(Carbon Tax): 碳稅是對碳排放量徵收的固定稅額,由政府財政機關收取並納入國庫。目的為增加污染成本,推動企業減碳,同時獲得稅收可用於社會福利與基礎建設。碳稅價格固定,與碳交易的量價制不同。
碳費(Carbon Fee): 針對溫室氣體排放者「徵收費用」,在我國為環境部專款專用,將用於溫室氣體減量相關工作、發展低碳負排放技術、補助及獎勵投資淨零技術等。
碳權(Carbon Credits): 排碳的權利,企業可以到國內外的碳權交易所開戶,通過購買碳權來抵消自身的碳排,不僅能促進環境保護,還能鼓勵綠色投資和創新。
PACM是「巴黎協定碳權機制」( Paris Agreement Crediting Mechanism )的縮寫,是根據《巴黎協定》第 6.4 條設立的全球性碳市場機制,目標是提升碳權市場的品質與可信度,建立一個透明且受監管的國際碳交易市場,以此支持全球氣候行動,協助各國達成國家自主貢獻( NDC )目標。
超越數字:解析全球碳定價機制的複雜演進與深層影響
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努力正不斷深化,碳定價機制已成為核心工具之一。世界銀行最新的《2025 年碳定價現狀與趨勢報告》揭示,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全球已實施的直接碳定價工具數量增至 80 項(43 種碳稅與 37 種碳排放交易系統),較 2005 年不足 10 項有顯著成長。這些機制涵蓋了全球近三分之二的 GDP 經濟體,以及約 28% 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然而,這份報告提供的遠不止這些數字,它揭示了碳定價在實施過程中的多元效益、隱藏挑戰以及市場的細緻演變。

碳定價的多元效益:不僅僅是減排
碳定價的核心目的,是透過賦予碳排放「成本」來激勵減排。但實證研究表明,其效益遠不止於此。例如,2024 年研究團隊發現,受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 ETS)規範的法國製造業公司在 2005 年至 2012 年間的排放量平均減少了 14% 至 16%。瑞典的經驗也顯示,若無碳定價,其製造業排放量在 2015 年將高出約 30%。
除了直接的減排效益,碳定價還能帶來額外的「發展紅利」。透過減少化石燃料燃燒,它有助於改善當地空氣與水質,進而提升人類健康。同時,碳定價也能為財政緊迫的政府提供重要的國內財政收入。在 2024 年,全球碳定價收入連續第二年突破 1,000 億美元,這比十年前增加了三倍之多。其中,超過一半的收入被專款用於環境、基礎設施和發展項目,例如加州將近 280 億美元的 ETS 收入投入脫碳、公共衛生和經濟成長項目;部分收入甚至被用於補償受影響的企業和家庭,如歐盟的社會氣候基金( Social Climate Fund )。
總體碳價格:間接定價力量也不容忽視
儘管直接碳定價(如碳稅和 ETS)日益普及,但其平均價格水平普遍低於實現全球溫控目標所需的價格區間,這促使我們必須跳脫單純的 ETS 或碳稅價格,轉向「總體碳價格」的概念。總體碳價格不僅考量直接碳定價,更將燃料消費稅和化石燃料補貼等「間接碳定價」工具納入考量。在許多地區,間接碳定價所提供的價格激勵,往往遠大於 ETS 和碳稅。以拉丁美洲為例,透過燃料消費稅的調整和化石燃料補貼的逐步取消,該地區的總體碳價格已顯著回升。
然而,這種多層次的定價機制也帶來了複雜性。由於稅率和補貼的應用方式差異,不同燃料和行業之間的總體碳價格存在顯著差異。例如,柴油的碳排放成本遠低於汽油,而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則常常未被課稅甚至獲得補貼,導致其總體碳價格為負。這會削弱了市場激勵企業和個人採取能效措施或轉向低排放替代方案的效力。因此,燃料稅制改革與直接碳定價工具的結合,對於更有效地引導投資和消費行為至關重要。
碳權市場:合規驅動與品質導向驅動
碳權市場在全球氣候融資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特別是將資本引導至脫碳和碳移除的項目。2024 年,全球碳權註銷量有所增加,主要受到國內合規市場需求的推動,而自願性市場需求略有下降。
然而,市場上「未註銷碳權」的累積量已接近 10 億噸。其中,超過三分之二的未註銷碳權屬於 2022 年之前發行的「舊」碳權,這些舊碳權在市場上缺乏買家。這凸顯了碳權「品質」的重要性,買家越來越傾向於向那些被認為具有更高環境完整性、獲得更高評級的碳權支付溢價。例如,自然為本的碳移除碳權(如造林/再造林)價格更具韌性,且遠期價格較高,顯示買家對其未來價值的信心。同時,為降低市場不確定性,碳權保險產品正不斷發展,從碳交付風險,漂綠風險到政治風險的保險,這些都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保障,有助於擴大碳市場的規模。
結論
動態演進的碳市場
全球碳定價和碳權市場正處於一個動態演進的階段。從直接碳定價工具的全球覆蓋率顯著提升,到碳權市場供需關係的變化,都反映了各國在應對氣候變遷方面的持續努力。儘管碳價格在某些領域有所波動,且未註銷的碳權數量龐大,但對高品質碳權的溢價支付意願和國際協議的進展,都顯示出市場對碳定價機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的日益重視。
未來若要限制全球升溫在 1.5℃,2030 年的碳價建議範圍將達到每噸 226 至 385 美元,全球碳定價發展進程的深度與廣度不斷的擴大,這不僅包括直接的碳稅和ETS,還涉及間接定價工具的策略性調整,以及日趨複雜和成熟的碳權市場。碳定價也不僅是減少碳排放的經濟工具,更是動員國內收入和引導私人資本流向脫碳專案的關鍵機制。隨著政策框架的日益完善,以及保險產品等創新工具的出現,國際碳市場將得到進一步發展。理解這些細微之處,並有效應對隨之而來的挑戰,將是未來全球實現淨零排放目標的關鍵。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World Bank《States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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